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关于招聘幼教管理部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点击次数:3682次

集团各附属学校、幼儿园:

为顺应新形势下基础教育发展改革趋势,贯彻学校新时期办学思想、办学理念,依据川师校[2017]42号文《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集团(浩文公司)改革的意见》,经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成立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幼教管理部,并于近期启动部门负责人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4.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5.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组长:邱  华

2.成员:贾文婷  秦绍林

三、竞聘岗位、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1.幼教管理部部长:1名

2.幼教管理部部门职责

(1)负责整合四川师范大学及基础教育集团各项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合作项目;

(2)建立健全合作园所的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合作园所的各项工作,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四川师范大学合作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3.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教管理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对合作园所的监督和管理;

(3)统筹合作园所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

(4)统筹其他学前教育合作项目的开展;

(5)协助完成对合作园所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四川师范大学,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胜任幼教管理部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事业心强;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4.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5.勤于思考,勇于进取,创新力强。

(二)任职资格

1.35-50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管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优先;

2.从事幼儿园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幼儿园副园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

3.有良好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分析判断与决策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竞聘程序

1.成立基础教育集团幼教管理部聘任领导小组,发布《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关于成立幼教管理部及部门负责人竞聘通知》;

2.宣传发动,公开报名。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有意竞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89440590@qq.com;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和考察,必须依据四川师范大学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4.竞聘面试,竞聘者介绍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竞聘岗位的优势和对竞聘岗位工作的思路,回答面试提问;

5.考察公示:聘任小组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情况,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组织聘任:经公示后拟聘者如无重大问题,履行任职手续。

六、时间安排

1.5月9日-5月16日  通知发布,个人申报

2.5月17日-18日     资格审查

3.5月22日            竞聘面试(竞聘演讲、现场答辩、民主测评等)

4.5月24日-29日     组织考察、公示

5.5月31日前         正式聘任

七、相关说明

竞聘相关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聘任小组讨论后集体决定。

附件1:

幼教管理部部长竞聘报名表.doc




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