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集团各附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点击次数:5281次

 

关于对集团各附属学校进行

教育教学督导的通知

 

 

 

集团内各附属学校

 

为进一步提集团各附属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以保证“四川师范大学”品牌输出的成果,集团于本期派出督导专家部分附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督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旨在帮助各附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发现、总结、提炼、推广各校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帮助各附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诊断,填补相关措施。

各附属学校是“四川师范大学”品牌的组成部分,主动接受集团专家的督导是各校的基本义务,组织实施好该项工作是师大基础教育集团的基本职责。

集团将每月发布“督导通报”,公开表彰该项工作做得踏实、认真的学校和个人;对敷衍该项工作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公开批评。此项工作也将纳入集团对各校办学水平、校长管理水平的考核中。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附校指定专人集团督导组专家,并负责与学校内部其他部门的接工作。对接人员名单于3月10日前报到集团教学部。(名单附后)

2.各附校应妥善安排好督导专家组到校的日常食宿原则上成都市内学校安排工作午餐,成都市外学校安排在校食宿

3.督导工作分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督导内容:(1)教师个人、集体的教学准备情况、教学实施情况;(2)学校教学管理,德育工作;(3)其他。(定期督导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4.专家组到校后,应及时将现有教学课程表提供专家;每次督导听课后,专家将与教师个人、教师团队交换意见。

5.每次督导工作的最后时间段,各校要安排专门的时间、场所与专家组交换意见,学校领导集体要虚心听取意见。意见交换工作,可以安排在专家与教师团队交换意见的时候同期进行,也可分开时段安排。各校可根据专家意见制订改进措施,并落到实处。

三、工作联系

负责部门: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教学部

联系电话:(028)84761285

联系人:都培 18683292922 邮箱:494253721@qq.com  

特此通知

 

附:1四川师大附属学校督导工作对接工作人员名单

2. 本学期专家顾问组督导时间计划表

附表一.doc

附表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