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会前学规学法第七讲——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0-07-16 点击次数:5647次

 

2020年7月13日,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开展了第七次班子会前学规学法专题学习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为进一步深刻理解与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强化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委员,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华同志在会前学规学法向班子成员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



李华同志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基本规则、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行为及处理,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民主集中的相关规定。他强调指出,公司全体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只有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形成团结统一、行动一致的良好局面,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才能动公司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鲜明特点。通过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公司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科学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