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7 点击次数:5743次
2020年7月20日,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开展了第八次班子会前学规学法,从司法判例中学习优化管理。
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助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副总经理姜晓宇在会前学规学法中结合“天津道闸杆砸头案”、“蓬莱市扶梯摔跤案”、“北京电网劳动争议案”三个真实且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判例,向班子成员深入的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目前,公司完成了会前学规学法的第一轮学习,组织学习了《党章》、《民法典》、《民办教育促进法》、《工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实现了会前学规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公司领导带头学规学法、尊规尊法、守规守法、用规用法,切实提升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养,培育了法治思维,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