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附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点击次数:6507次

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

关于进一步加强附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各附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集团于2017年4月召开的集团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继开展的《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现就各附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认识。各附属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确保学校安宁、师生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措施。各附属学校要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地震撤退演练;根据当前形势,做好阶段性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如严防“蓝鲸游戏”对学生的诱惑与伤害;要积极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结合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迫性,集团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附属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稿)》(以下简称“安全规程”)(见附件一),印发各校。请各校根据《安全规程》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学校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并对以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制度、措施、预案等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学校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集团将组建安全工作督查小组,围绕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系统性工作到各学校进行督查。督查小组构成及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团安全工作督察小组

组长:李华平  甘鹏志

副组长:蒋伯瀚 邱  华

组员:秦绍林 贾文婷 喻黎 徐鸽子 吴庭渝

(二)集团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督查安排表(见附件二)



附件一:《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附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

2017【4】号附件一.doc


附件二:集团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督查安排表

2017【4】号附件二.doc

 

 

 

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